阎玮:不忘“五一口号”合作初心 坚定新型政党制度的自信
2018-05-14 12:31:00

       摘要:中国共产党发布的“五一口号”, 各民主党派积极响应, 奠定了新型政党制度的基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夯实了“五一口号” 奠定的新型政党制度,今天在纪念“五一口号”颁布70周年之际,各民主党派要不忘“五一口号”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坚定新型政党制度的自信。
       关键词:“五一口号”;合作初心;坚定;新型政党制度
 
         一、“五一口号”奠定了新型政党制度的基石
        政党制度是政党政治的运转基础,现代政党制度最早产生于英国,然后在美国得到了发展、成熟。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政党制度都效仿英美等西方的政党制度。以孙中山为代表的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先驱开启了中国民主政治的大门,希望效仿英美等西方模式,在中国建立西方式的政党制度和议会政治制度,先后试行过各种各样的政党制度,但都没有摆脱失败的命运。其失败的原因就是脱离了我国历史背景、文化传统和国情土壤,这些政党制度的效仿都没能助推中国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民族复兴。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始终是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与使命,1948年4月30日,中国共产党发布“五一口号”,各民主党派积极响应,奏响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华美乐章,预示着一种既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政党制度,也区别于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政党制度的全新政党制度的诞生。
        抗战胜利后,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希望建立一个由多党派参与的民主联合政府,1946年,重庆政治协商会议召开(史称“旧政协”),执政党和非执政党在基本平等的基础上就国家政治生活问题进行了协商,但国民党很快撕毁了协商协议并发动了内战。1948年4月30日,中国共产党为动员全国各阶层人民实现建立新中国的光荣使命,发布了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五一口号’共23 条,其中第5 条提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 成立民主联合政府!” [1] “五一口号”得到了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热烈响应,其中,“1948 年5 月16 日,民盟在其机关报《光明报》发表社论认为: 这一次的政协是决然不要代表地主买办豪门资本的反动独裁集团来参加的,相反,我们要组织新的政权来代替反动的政权。为此,民盟在1948 年6月19 日发表《现阶段工作纲领》,提出研究起草民主统一战线纲领,要发动各方积极准备,迅速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通过新政协,以颠覆蒋政权,实现民主联合政府,奠定永久和平。”[2]其他各党派也纷纷发表宣言、通电和谈话,并接受邀请奔赴解放区,并明确表示与中国共产党共商建国大计,这是我国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事件,标志着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公开、自觉地接受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地走上了新民主主义、社会主义的道路。各民主党派认识到“中共在中国革命艰苦而长期斗争中,贡献最大而又最英勇,为全国人民起了先导和模范作用”。[3]
        1949年,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史称“新政协”),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可以说“五一口号”最大的贡献就是奠定了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基石。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夯实了“五一口号” 奠定的新型政党制度
        “五一口号”促使形成的中国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与西方多党制有着根本区别的具有政治联盟性质的多党合作制度,这是植根于中国土壤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这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努力下创造的政党制度,并且在新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开放的光辉历程中,不断得到巩固、发展和完善,表现了巨大的政治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夯实了“五一口号” 奠定的我国新型政党制度。
        1954年9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序言中,明确指出“我国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将继续发挥它的作用”。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确定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即人民政协是以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为基础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的主要组织形式。
        1956年4月,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之间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同年召开的党的八大正式确立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 “八字方针”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得到进一步确立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得到发展、完善。1979年,邓小平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指出新时期的各民主党派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政党。同年,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提出了“新时期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的概念。
        1982年,中国共产党的十二大召开,将中国共产党八大确立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这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大发展。它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休戚与共、亲密无间、团结合作的党际关系。随后通过的《宪法》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确认了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这种新型合作关系。
        1987年,中国共产党的十三大召开,第一次十分明确地、完整地提出了“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科学概念,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认识上的一个重大飞跃。1989年12月,中共中央正式颁布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这是中共中央正式颁布的关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第一个纲领性文件,在这个第一个纲领性文件中,第一次使用了“中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概念,第一次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确立下来,规范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主要内容,明确了民主党派参政党的性质、参政的途径。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职责首次被明确为“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即“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这个纲领性文件的出台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开始走向“制度性建设”时期。
        1992年,中国共产党的十四大召开,正式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写入党章。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1993宪法修正案第四条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4]正式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写入宪法,将这一中国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上升为为国家意志。全国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修改了政协章程,将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职能扩展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
        1997年,中国共产党的十五大召开,将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写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并将之列为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大任务。
        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把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十条基本经验之一予以强调。2005年2月、2006年2月和7月,中共中央先后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三个多党合作史上的重要文件,首次提出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作为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共识,提出坚持重大问题协商于决策之前,将政治协商正式纳入决策程序之中。2011年,胡锦涛在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提出了“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的理论,使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达成广泛的政治共识。
        党的十七大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共同列为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201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召开,把协商民主正式写进党代会报告中,首次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强调要“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强调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强调要“加强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增强民主协商实效性”。
        2014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 2015年2月,中共中央公布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首次系统规定了七大类协商途径,即:政党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大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2015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政协协商民主的内容、形式、机制、制度等问题。同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系统且具体地规定了中央层面政党协商的七大协商内容、三种协商形式、四大保障机制以及协商的程序,首次对“政党协商”的概念予以完整的表述,指出“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基于共同的政治目标,就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事务,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直接进行政治协商的重要民主形式。”并规定无党派人士和工商联也参加政党协商,这是我国第一个系统规范政党协商的制度性文件,开启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新篇章。另外,中共中央还出台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
        2018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的民盟、致公党、无党派人士、侨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发表了重要讲话。总书记的这次重要讲话非同寻常。首提新型政党制度,他在联组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
        习近平用三个“新”字对新型政党制度作出精准概括:新在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能够真实、广泛、持久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国各族各界根本利益,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代表少数人、少数利益集团的弊端;新在它把各个政党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团结起来、为着共同目标而奋斗,有效避免了一党缺乏监督或者多党轮流坐庄、恶性竞争的弊端;新在它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囿于党派利益、阶级利益、区域和集团利益决策施政导致社会撕裂的弊端。习近平新型政党制度的论述对于我们准确把握和认识新型政党制度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三、不忘“五一口号”合作初心,坚定新型政党制度的自信
        纵观“五一口号”的历史贡献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使各民主党派更加坚信,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坚定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共同创造的这个新型政党的制度自信,响应中国共产党的号召,与中国共产党戮力合作,同心同德,积极协商,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与中国人民共同的梦想,这是“五一口号”留给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也是各民主党派响应“五一口号”的合作初心,这对于我们今天纪念“五一口号”颁布70周年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不忘“五一口号”合作初心,坚定新型政党制度的自信,就必须始终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因为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战胜了各种艰难险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胜利,是各民主党派在与中国共产党的长期团结合作中形成的深厚政治共识,这是老一辈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奋斗形成的政治信念、优良传统和高尚风范。只有始终自觉地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民主党派才能沿着正确道路继续前行。今天,我们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应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进一步增强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夯实多党合作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二)不忘“五一口号”合作初心,坚定新型政党制度的自信,就必须发挥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优势。习近平强调 “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多党合作。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既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也强调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就是这种民主最基本的体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是不要民主了,而是要形成更广泛、更有效的民主。”习近平希望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要做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增强责任和担当,共同把中国的事情办好。新时代多党合作舞台极为广阔,要用好政党协商这个民主形式和制度渠道,有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有事会商量,通过协商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因此,这就需要我们各民主党派在新时代,与中国共产党一起继续坚持和完善这一新型政党制度,继续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的执政-参政模式,丰富实现民主的形式,形成更广泛、更有效的民主。同时,紧紧围绕中共十九大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中找准履职尽责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特色优势,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三大攻坚战等重大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务实管用的对策建议,从而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为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更多智慧。
       (三)不忘“五一口号”合作初心,坚定新型政党制度的自信,就必须按照习总书记的要求,切实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努力提高新时代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能力,着力解决我们自身存在的问题,加强政治引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真理,积极向社会传递正能量,努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提高到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