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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河北省委2007年至2011年组织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0-05-01
民盟河北省委2007年至2011年组织发展规划
(2007年2月6日民盟河北省八届八次常委会通过)
 
        为了贯彻落实民盟九届四次中常会提出的“人才强盟”战略,进一步做好组织发展和人才储备工作,进一步改善盟员结构、提高盟员层次、突出盟的特色,为提高盟的参政能力、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按照民盟中央的要求,根据《中国民主同盟章程》、1996年《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1999年《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强自身建设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2004年《关于进一步做好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座谈会纪要》和2005年《中国民主同盟组织发展暂行条例》(修订)的要求及河北民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 组织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基本原则
        1、组织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中国民主同盟是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参政党。盟的组织发展应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利于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有利于加强盟的自身建设,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参政党的作用,继承和发扬盟的优良传统,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大业服务。
        2、组织发展的基本方针是:坚持以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知识分子为主、坚持以大中城市为主、坚持以有一定代表性的中上层知识分子为主,注重政治素质,发展与巩固相结合,有计划地稳步发展。
        3、组织发展的基本原则是
        (1)、发展是为了工作和在工作中发展,要把组织发展与搞好参政议政、加强自身建设,尤其是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
        (2)、注重质量是组织发展工作的核心问题,要坚持政治标准,发展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社会影响力的代表性人士入盟,充分体现盟的特色和优势。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也要保持一定的发展比例,确保盟员队伍优势不退化、年龄不老化、结构多样化、层次更优化。
        二、 到2011年组织发展的总体目标
        积极做好组织发展工作,抓住结构、层次、特色三个关键点,努力改善盟员结构、提高盟员层次、突出盟的特色,使我省盟组织逐步形成完善的人才结构、门类齐全的专业结构、合理的年龄结构,以满足盟的参政议政及各项工作的需要。
        三、 到2011年组织发展的具体目标
        1、盟员总数方面。我省现有盟员4842人(截止到2006年底,下同),按5%的年净增率测算,到2011年底,我省盟员总数达到6180人左右的规模。
        2、年龄结构方面。我省盟员现在的平均年龄为55.2岁,50岁以下盟员2269人,占盟员总数的40.6%,离退休盟员的比例为39.6%,到2011年底,争取平均年龄降到55岁以下,50岁以下盟员的比例要超过40.%,离退休盟员的比例不超过40%。
        3、专业结构方面。我省现有高教界1200人,占总数的24.8% ,普教界1152人,占总数的23.8% ,文化艺术界277人,占总数的5.7% ,科技界614人,占总数的12.7% ,医卫界652人,占总数的13.5% ,新闻出版界18人,占总数的0.4% ,公有制经济220人,占总数的4.5%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191人,占总数的3.9% ,司法、政府、党派、人大、政协机关和社会团体516人,占总数的10.7% 。
到2011年底,高教界的盟员要保持住目前的比例并争取达到占总数的25% 以上,法律界的盟员争取达到1.5%(现有61人,为1.26%),金融界的盟员争取达到1.5%(现有65人,为1.34%)。我省现有本科院校30所,有盟组织的25所,有盟员但还没建立组织的4所,没有盟员的1所,到2011年底,争取在全部本科院校都建立盟组织,并且争取在高校的各个院系、专业都有盟员。进一步改善盟的专业结构。
        4、人才结构方面。我省现有盟员中,正高职称287人,占总数的5.9% ,副高职称1927人,占总数的39.8% ,中级职称1911人,占总数的39.5% ,中上层人士(含科级以上公务员等)共4190人,占总数的86.5% 。博士学位53人,占总数的1.1%,硕士学位292人,占总数的6.%,学士学位1023人,占总数的21.1%。大学以上学历3155人,占总数的65.2% ,大专学历1096人,占总数的22.6% 。
至2011年底,争取盟员中中上层人士比例达到90%,高级职称比例达到50%,具有博士学位盟员达到2%,硕士学位盟员达到10%,学士学位盟员达到30%,大专以上学历盟员达到90%以上。
目前我省盟员任政府及司法部门实职的有副省长1人,副市厅局长3人,副县区局处长19人,任县区专职人大副主任2人、专职政协副主席10人。至2011年底,争取盟员中担任政府及司法部门副处以上职务的达到30人,任县区以上专职人大副主任、政协副主席职务的达到20人,进一步提高盟的参政能力。
        四、 实现目标的主要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召开盟的各级主委会、常委会、全委会、组织工作会等各种会议,通过座谈研讨、盟讯报道、基层活动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认真学习民盟九届四次中常会精神,学习三个《纪要》和《中国民主同盟组织发展暂行条例》,充分认识实施“人才强盟”战略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使盟中央的精神变为全省盟的各级组织、各级领导和广大盟员的实际行动,增强落实《民盟河北省委2007年至2011年组织发展规划》的自觉性。
        2、实行组织发展工作责任制。省市盟组织的主委是组织发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省市盟组织专职副主委、主管组织工作的副主委和组织部长是直接责任人。
        主委、专职副主委、主管副主委要亲自抓组织发展工作,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组织制定组织发展规划,并抓好规划的落实;要多和当地中共党委领导、党委统战部领导、高校及有关单位领导联系、沟通,建立密切、良好的工作关系,争取对组织发展工作的支持;要经常联系高校等单位的基层组织,参加基层活动,开展调研,指导工作;要与盟员和所联系的知识分子联络感情,广交朋友,扩大影响,并亲自过问或联系重点发展对象。
省市盟组织的组织部长要在其位谋其政,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掌握人才信息,提出工作思路和建议,拟定组织发展规划和计划,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要主动地与当地党委统战部、盟员所在单位党委联系,逐步建立起畅通的联系渠道,取得他们的支持和帮助;要善于争取基层组织的支持,经常深入基层,和盟员建立密切的朋友关系,调动基层组织和广大盟员的积极性,动员他们积极主动地向盟组织提供优秀代表性人士的信息,发现人才,推荐人才,共同做好组织发展工作;要认真学习、掌握盟中央组织发展方针和规定,协助盟的领导,指导基层组织,努力发展高素质、高层次、有代表性的盟员。 
        3、努力发展高素质盟员,提高盟员的整体层次。省市盟组织的主委、副主委争取都要联系介绍一个高层次有突出代表性的知识分子入盟,(根据盟中央的有关规定,有突出代表性的新盟员是指:新发展的大专院校正副校院长、副处级以上的院处负责人、省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任政府和司法部门副处级以上职务的人员、大中型科研院所的负责人、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以及在经济、法律等行业有突出代表性的人员。)
在发展新盟员时,一般要掌握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行政职务,在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时,更应从严掌握,择优发展。
        4、保持合理的年龄结构。为保持合理的年龄结构,使平均年龄降到并保持在55岁以下,要积极发展高素质、高学历的中青年知识分子。
        5、坚持和突出盟的特色。民盟组织发展的传统优势和特色是高校,要加大在高校的组织发展力度。盟省委组织部要继续与有关盟市委联合,分期分批对我省高校的组织发展情况进行调研。通过调研,了解情况,总结经验,调动高校基层盟组织和广大盟员的积极性,作好组织发展工作;同时,加强与高校党委统战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建立良好的关系,积极争取他们对盟的基层组织建设、组织发展和干部推荐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6、改善盟的专业结构。为改善盟的专业结构,一是要继续加大发展法律、金融、经济、管理等界别的优秀人才,拓宽盟的参政议政领域;二是要对发展新的社会阶层的代表性人士入盟给予应有的重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包括:(1)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2)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3)个体工商户,(4)私营企业主,(5)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主要由三类组成:行业性中介组织,如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研究会;公众性中介组织,如律师、会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务所以及证券、仲裁等中介组织;服务性中介组织,如提供就业、广告、公关、房地产等服务的组织,(6)自由职业人员,主要包括一些文化、艺术工作者等),在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时,要按照《中国民主同盟章程》、2004年《纪要》和2005年《中国民主同盟组织发展暂行条例》(修订)的要求, 发展符合规定条件的中上层知识分子。
        7、要加强组织发展工作的计划性。组织发展工作要有计划性,制定《规划》要有前瞻性,要综合考虑盟内人才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层次结构,要充分考虑2011年、2002年换届、参政议政及各项盟务工作的需要,要把组织发展工作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对新发展的高素质、高学历、高层次的代表性人士,可直接纳入盟省委后备干部队伍人才库管理,并积极向有关方面推荐。要继续做好后备干部队伍人才库的更新工作,及时补充新发现的人才。盟省委和各盟市委要加强联系,沟通信息,密切配合,创造条件,共同做好推荐干部的工作。
        8、实现组织发展规划重在落实。各盟市委、省直工委是直接做新盟员发展工作的,是做好组织发展工作最重要的一级组织。各盟市委、省直工委要根据盟省委的组织发展规划,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本地区的盟员现状、组织发展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本着积极、可行的原则,制定出本组织的组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上报盟省委组织部,并积极贯彻落实。每年的年度计划要把规划中的指标进行量化和细化,要包括发展率、界别分布、层次分布、文化程度、平均年龄、新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实职的盟员人数、新发展的有影响、有突出代表性新盟员人数等数字,作为年度考核指标。盟省委将于每年年初对上述考核指标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适当方式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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